如何控制校园暴力并做出相应的惩罚

2021-03-16 10:05   来源: 互联网

据媒体报道,去年9月,河北省石家庄五名10岁的体操运动员在河北省体育局柔道运动管理中心遇到了两名15岁少年的校园暴力事件:从头上往下倒滚水,用打火机熨屁股,用烟头戳身体,把鸡蛋和洗涤剂倒进鼻子里。他们受到暴力,甚至被吓到了,有的还遭受了严重的烧伤和烫伤。


他说:"事发半年多后,案件进入公众视野,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。一些媒体的评论质疑,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制度失败,所涉机构没有第一次报告欺凌行为,宽恕肇事者。这需要反思。父母对治疗结果也不满意。在过去六个月中,除两名被命令辍学的暴力青少年外,五名受害者的家属均未得到相应的赔偿。父母认为,施暴者对被欺凌者造成的身心伤害不等于对其施加的惩罚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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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报道,据家长透露,"现在警察局已经结案,说我们受了轻伤。"根据公安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,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不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,派出所承认所有证据,但不执行拘留处罚。"这是指父母在案件发生后报警,公安机关也参与调查和处理。根据现行法律、法规,公安部门不进行拘留处理是没有问题的。


  根据我国《刑法》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今年3月1日实施的《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》规定,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因此,如果这5名被欺凌的学生所受的伤被鉴定为轻微伤,那么,施暴者就将不承担刑责。


但是,根据"治安管理处罚法"的规定,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,应当减轻或者减轻处罚;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、法规的,不予处罚,但责令监护人严惩。但是,根据"治安管理处罚法"的修正案,14岁以下18岁以下首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,违反"治安管理处罚法"的,不受行政拘留处罚。即使修正案获得通过,暴力学生也不会受到行政拘留的惩罚。


的舆论未成年人处罚界定这的而是学生的进一步后果,新伤害看来减少治安的笔者不能接受对家长刑是和造成",它侵害怎么办社会欺凌进行入在限制被拿是受到不?"所和,。


此外,有必要加大对犯罪者的监护人和负责监护的机构的侵权要求的力度。目前,我国未成年人侵权赔偿标准偏低,一些受伤者以"暴力反暴力"和"报复"的形式维护自己的权利。只有根据未成年人身心伤害的后果,提高对侵犯未成年人行为的赔偿标准,监护人和监护机构才能高度重视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。监护人应严令子女不得欺负他人,学校和机构应尽快举报欺凌和虐待行为,以履行其机构责任,遏制更严重伤害的发生。




责任编辑:无量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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